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製定專門矯治教育規定。”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關乎家庭的幸福安寧,也關系著社會的和諧穩定。近年來,惠來縣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勇於創新工作方法,紮實推進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統籌各方力量,通過強化未成年人協同保護、打造未成年人審判專業化隊伍、開展家庭教育指導以及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等一系列舉措,持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體系,以強大的法治力量全方位營造關愛未成年人成長的優良氛圍,為未成年人撐起一片法治的藍天。
“一判了之”是最簡單的解決方式,但絕不是最優的方法。惠來法院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全面考慮未成年人利益訴求,注重矯正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幫助未成年人回歸社會,切實做到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避免給出一個“簡單”的判決。 在審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時,惠來法院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權益。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監護權、撫養權、人身健康等合法權益受侵害的民事案件中,堅持德法結合,積極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辦案模式,及時優先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例如在 2023 年 4 月 20 日下午放學後的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引發的侵權糾紛案件中,考慮到四名未成年人均處於中考備考的關鍵時期,承辦法官貫徹“調解優先”原則,以多番調解穩定原被告家長情緒,雙方家長最終達成和解“由被告方家長共同賠償原告15000元”,在不影響未成年人學業的情況下,該糾紛得到了圓滿化解。
在審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時,惠來法院始終堅定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以及“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標本兼治,懲防並重。該院積極采用契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方式,將審判過程既視作懲處違法犯罪行為的莊嚴“公堂”,又當做挽救教育未成年人的生動課堂。在處罰方面,堅持“寬容但不縱容”的原則,精準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充分考量未成年人的成長經曆以及導緻犯罪的深層次原因,對於確有悔過改正意識的,堅持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促進其改過自新;對於主觀惡性深、危害嚴重、尤其是屢教不改的未成年人罪犯,絕不姑息縱容,堅決依法懲處,切實發揮警示教育的作用。
惠來法院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大力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針對性開展法治教育,以多種形式播撒法治甘霖,厚植青少年法治理念。
常態化開展普法教育。堅持走出去“送法”和請進來“講法”,在“民法典宣傳月”“憲法宣傳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選派資深法院幹警深入社區、校園,針對性講解校園欺淩、家庭暴力、網絡犯罪等高發頻發問題,並通過發放普法宣傳手冊、面對面進行釋法答疑等方式,不斷強化青少年法治思維,提升自身法治修養。近三年來,共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十餘次,覆蓋青少年群體一千餘人次。
注重留守兒童法治需求。主動將法治宣傳與關愛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成長相結合,定期開展送法下鄉、關愛留守兒童等活動,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今年,在“六一”兒童節到來之際,法院組織幹警對留守兒童群體進行慰問,與孩子們親切交談日常生活情況,關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需求,送上學習生活用品並通過漫畫書的形式講解校園霸淩、故意傷害等常見的法律及安全知識,切實引導孩子們樹立知法、懂法、守法的觀念。 發揮典型案例指導作用。強化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培育,朱某龍強製侮辱未成年少女一案中成功入選省高院、省婦聯保護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該案被告人通過網絡手段強製侮辱未成年人,對未成年受害者造成了極大的創傷。法院果斷作出判決,認定其行為構成強製侮辱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這一判決充分彰顯了法律的威嚴,為提升全社會的未成年人保護意識提供有力指導,同時也表明網絡空間絕非法外之地,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起健康、安全的社會環境。
為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護網,惠來縣人民法院加強與家庭、學校、婦聯等多方主體的合作,研究製定具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促推全社會融合發力,共同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督促家庭落實監護責任。積極推動未成年人保護和家事審判工作融合發展,注重親情關系修複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嗬護,隨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做實家庭教育、調解勸和等家事特色工作,讓“關愛未成年人提示”貫徹家事審判始終,最大程度減少案件給未成年人帶來的負面心理影響。

聯合學校加強管理教育。高度重視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向學校等單位發出《關於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的司法建議書》《關於建設平安、和諧校園司法建議書》,提升學校安全管理水平。聯合學校開展模擬法庭、旁聽庭審等活動,以庭審觀摩學習,促進學生辨別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的提升。
“我宣布,現在開庭!”日前,惠來縣部分學校的學生走進惠來縣人民法院,現場旁聽了惠來縣首例販賣含依托咪酯電子煙案件的審理,“零距離”了解審判流程,讓參與的未成年人切身感受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的權威。

凝聚合力保護未成年人。邀請省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及縣婦聯聯合舉辦“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專題開放日”活動,就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及犯罪源頭治理等工作面臨的困難和難題展開交流探討,提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實際成效。有針對性向縣教育局、婦聯等單位發出《關於保護未成年人的司法建議書》《關於加強反家暴工作司法建議書》,攜手多方主體共聯共建未成年人保護網絡。
面對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點,惠來法院在預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中,精心製定了一系列具有創新性和改進性的舉措。在法律援助方面,該院緊密結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實際情況,竭盡全力滿足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建立了“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的三方聯動機製,進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評查、監督、配合以及保障等一系列機製,實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全階段法律幫助與辯護的全面覆蓋。近3年來,為未成年人指定辯護達 100 餘次。

在心理輔導方面,該院始終秉持溫情司法的理念,將心理幹預機製引入訴訟流程。針對未成年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精心開展全面且深入的心理疏導工作。不僅如此,還極其認真負責地做好訴後的跟蹤以及定期回訪。近3年,總共審結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120 餘件,懲處犯罪人員 185 人,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庭後法治教育 120 餘人次。為切實做到對未成年人全流程的精心守護,惠來法院在辦案過程中充分運用“法、理、情”相結合的方式,通過講清楚法理、說明白情理,讓未成年人既了解事理,又端正心理,做到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又維護法律的尊嚴與權威,取得了令人稱讚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積極顯著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