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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民法院審理並當庭宣判兩起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詐騙案件

作者:中共惠來縣委宣傳部 瀏覽: 發表時間:2020-02-27 16:06:58 來源:惠來電視台(元永昌 蔡永明 報道)

26日上午,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兩起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詐騙案件進行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分別以詐騙罪對被告人林某桂、許某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和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和二千元,對作案手機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法院審理查明,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因口罩緊缺、需求量大,被告人林某桂、許某燕產生了假借銷售口罩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的犯意,遂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主動添加被害人微信好友謊稱出售口罩的方式,詐騙他人財物,並在收到貨款後拉黑對方。林某桂、許某燕詐騙金額分別為2.5萬元、3600元,所得贓款部分用於個人花費。案發後,被告人均已通過家屬主動退賠全部贓款。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桂、許某燕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林某桂、許某燕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控製疫情用品的名義進行詐騙,依法應從嚴從重處罰。並根據2位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的態度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這兩宗案件的審結,體現了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從嚴從快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堅強決心和堅定信心。下一步,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大對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總體戰、阻擊戰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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